债权债务问题专家,债权债务问题专家论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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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民法典对债务如何规定的?

《民法典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)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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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一十一条,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,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

(一)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;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,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;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,按照行业标准履行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,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。

(二)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,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;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依照规定履行。

(三)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。

(四)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,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

(五)履行方式不明确的,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。

(六)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,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;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,由债权人负担。

第三百九十二条,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,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;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。

第五百四十五条,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

以上就是《民法典》关于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,首先定义了什么是债,其次明确了债务债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然后列出了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。关于债务债权的规定还有很多。

公司转让了,原有的债权债务怎么办?

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,那就是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,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公司作为主体对外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,而公司转让是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股权的转让,是公司股东对外的交易。因此,如果作为公司原股东,转让了全部股权,公司与股东没有了法律上的关系,对公司债权债务由新的股东经营管理。而公司债权债务是公司估值的重要因素,是会影响股东股权的交易价格,所以在公司转让的股权交易过程中,一般都已经包含了影响公司股权定价的债权债务。

公司得转让其实说的有点笼统。公司的转让有很多种形式。都需要前往工商办理工商信息变更,部分情况还需要前往税务办理变更,并纳税。

一.法定代表人变更,就是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变更成乙,变更得时候,在工商档案处留存的公司章程,机读材料等都会明确,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所在任期的责任及后果都由新法定代表人承担,一切都是可以在变更材料内明确。

二.股权变更,这种情况是最多的,目前90%的民营小微企业都是一人独自,法人占全部股份,那么这时候法人股东一并转让变更给新法人,新股东的时候。自然就将所有债务,另外也包括公司账面上的利润,公司的固定资产一并转让给后者。所以这时候原法人股东在转让变更得时候会获取一定的转让资金,如果超过公司注册初期的投资本金,那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问题专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问题专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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